山东法制传媒网: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日,在掌握被执行人下落后,山东平阴法院采取雷霆行动,果断上门拘传被执行人。执行工作人员现场办公,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现场兑付。
生效调解书显示,原告老丁随被告孙某在某工地干活,完工后经计算,孙某尚欠老丁工资8470元。老丁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孙某分两次支付上述欠款。如不能按期支付,则还需支付违约金。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曹文举仔细翻阅了卷宗材料,经初步分析研判认为,本案涉案金额较小,被执行人孙某应该具备主动履行的可能和能力。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孙某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经网络查控也未查找到有价值的财产。执行法官遂至孙某户籍地调查,发现村里已整体搬迁,孙某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陷入被动。
经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妻子在某小区楼下开了一间小卖部,被执行人也可能在此居住。为避免跑空,执行干警天不亮就来到小卖部附近蹲守,并于早上将正要出门的孙某“扣留”。面对法院的执行措施,孙某狡辩需要和老丁重新结算,执行干警便现场协助两人对账,最终确定了需支付的金额。孙某也当场将拖欠的工作支付到老丁手中。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下一步,平阴法院将继续从每一件“粒案”出发,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真正将群众“纸上权益”兑换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山东省济南市平阴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