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 田成浩)为进一步健全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合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妇女联合会签署《关于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联合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拒绝暴力,让“爱”回家。据了解,该机制从家暴警情联动、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通道、受害人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反家暴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明确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解决家庭暴力案件隐蔽性强、固定证据困难、惩戒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实现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衔接顺畅、快速响应。
去年以来,该院持续加大反家暴工作力度,助力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清泉人民法庭在办理周某某申请人身保护令一案中,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在12个小时之内作出裁定,发出本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结合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4份,全部得到回复并被采纳。同时,广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反家庭暴力意识。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狠抓工作落实,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助力打造“平安家庭”“平安冠县”。(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