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琦)“感谢东营市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帮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货款。”2024年1月24日下午,义和镇梁家村村民张先生专程到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感谢锦旗。
事情还要回溯到去年5月份,某单位购买张先生苹果袋和桃袋,共计货款30000余元,交付货物以后某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货款。在经过多方交涉无果后,焦急万分的张先生向东营市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受援人身份、受援事项符合法律援助后,当场予以受理援助。通过指导填表、审核材料、信息录入系统等流程,在最短时间内帮助群众办完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中心律师受理此案件,张先生最终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的调解获得了货款。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和律师的服务态度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张先生只是东营市河口区法律援助受援群体中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一种鞭策。东营市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始终坚持以争创服务一流的决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让群众直接、便捷、实在的体验应援尽援带来的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