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泰安法院两案例入选2023年度山东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事例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月18日,山东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3年度山东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事例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十件典型案例。其中,《宁阳县法院探索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入选2023年度山东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事例,岱岳区法院《见义勇为受伤案》入选2023年度山东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十件典型案例。

  事例

  宁阳县法院

  探索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

  【主要做法】

  宁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审判参与社会治理功能,紧密结合宁阳颜子后裔聚集地和复圣文化发源地的区位特色,主动将“无讼”思想传承并转化为新时代“息事宁人”举措,实行“三链同治”诉源治理模式。一是争取县委支持,统筹各方力量,推行全域共治,推动诉源治理由“法院主推”向“县委主抓”转变。二是用好非诉解纷“调节阀”,拓展诉非联调链。三是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3年,辖区万人成讼率保持泰安全市最好,诉前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执前和解案件数达1243件,基层治理单位调解化解成功率100%,民商事诉讼案件增幅低于泰安全市平均值10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

  宁阳县法院坚持以改革为统领,聚力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推动源头止纷、非诉解纷、诉讼定纷,丰富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实践,延伸司法审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功能,促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预防机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山东鲁珠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建国:山东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宁阳县法院立足颜子后裔聚集地和复圣文化发源地区位特色,深入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将新时代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结合,探索的“三链同治·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最大限度实质化解纠纷,减少衍生案件,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了实处。

  案例

  岱岳区法院

  见义勇为受伤案

  【基本案情】

  张某在高速公路从事道路养护期间,所驾驶车辆被杨某驾驶的货车撞翻,人被压在车底。千钧一发之际,工友王某不顾个人安危伸出援手,及时将张某从车底救出。救援过程中,王某手臂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受伤原因是见义勇为,其行为应予褒奖和弘扬,旗帜鲜明支持王某的善行义举。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与杨某沟通联系,以拉家常的方式逐渐消除了杨某的对立情绪。依法判决杨某赔偿原告王某损失1631.8元。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且杨某扭转错误观念,从拒绝调解、拒绝应诉转变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

  【典型意义】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一人兴善,万人可激”,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对于鼓励现代社会打破冷漠、自私的牢笼,摒弃利己主义具有重要意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通过变更案件案由、释法明理、换位思考,最终当事人扭转错误思想,判后主动履行,弘扬了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引领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让助人者更踏实、有保障,为百姓崇法尚德竖起法治标杆。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解志勇:民法典第183条明确规定了见义勇为人补偿的裁判规则,本案以公正裁判树立正确行为规范,明确法律责任承担原则,为社会善行做了法律上的托底,切实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结后,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该案是人民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通过鲜活案件引领社会新风尚,凝聚向上向善力量的生动实践。​​​​(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