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1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法院召开诉源治理暨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莹主持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杜杰、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刘建国及各派出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派出法庭负责人结合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要求,深入分析自身优势,探索创建工作亮点,提出创建思路及方法。
会议强调
01
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立足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主动延伸职能,用好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加强对接联系,推动多部门联动诉前调解,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办案质效。
02
要突出特色抓好创建工作
落实能动司法理念,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切入点、着力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积极服务保障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立足法庭工作实际,推出有新意、有亮点的品牌法庭。
03
要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人民法庭审务督察工作,在严格规范着装、庭审相关纪律要求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提升、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法庭干警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下一步,长清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济南市长清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