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为强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舆论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连日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共建和谐平安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县司法局积极下发专门宣传通知,组织局属单位、24个司法所、律所、公证处等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中。在局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律所、公证处等地悬挂禁放烟花爆竹横幅标语,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介绍烟花爆竹的安全、环保、销售、燃放等知识,并结合《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介绍了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认识、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环保平安过节。
截止目前,已悬挂横幅标语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个,较好地普及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法律知识,取得了预期效果。(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