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晓燕 胡科刚)在校园里同学之间嬉戏打闹,看似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因嬉戏打闹导致损害发生的情况却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损害结果,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呢?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因课间打闹从而引发的校园伤害案件。
原告孟某与被告鞠某是某中学的同学,也是好朋友。2023年5月11日,鞠某因为对孟某收取作业不满而发生口角,由戏谑演变成相互撕扯,导致孟某右手手掌骨折。孟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先后支出医疗费7000余元。因赔偿问题,经过学校、司法所、所在村居调解员多次进行调解未果,孟某遂诉至法院。
岚山区法院法官赵杰承办了这起案件,他认为,此案系课间打闹引发的,且双方当事人既是同学又都是未成年人,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会激化家长间的矛盾。赵杰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来到学校后,见到两个孩子的家长针锋相对,赵杰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先坐下来和大家聊天,让双方放下芥蒂,分别说说自己对这件事的认识和理由。通过几轮一问一答的深入沟通,和法官一字一句的释法明理,鞠某的家长明白了自己为何要赔孟某的药费,孟某的家长也明白了为何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至此,双方都不再将矛头指向学校。最终,鞠某的家长根据医院出具的结算单据按既定比例当场将其应当承担的7000元医疗费足额支付,孟某的父亲也同意纠纷一次性解决。
这是日照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一个侧影。近年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关工委、教育、公安等8家协作单位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在全市全面启动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目前,共在全市39个大、中、小学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逐步形成全覆盖保护、全链条衔接、全方位融入的校园安全先议工作新格局。
日照中院与合作单位、挂牌院校共同搭建“校园安全联盟”平台,畅通联络交流渠道。建立“云值班、月报告、勤协商”制度,院校设置安全专员值班,负责收集、汇总校园安全线索隐患、案事件纠纷,在工作群中及时通知联动单位提前介入、分类处置。全市两级法院成立39名法院干警组成的志愿者团队,负责日常校园普法、接受咨询、纠纷处置工作。共收到校园安全线索信息237条,驻校警务室接收警情数量逐月下降。
工作中,坚持预防为先,结合法院审理案件以及校园警务室接警问题,深入分析纠纷发生种类、分布情况、内在特点及发生原因,并通过有针对性的校园普法、法治讲座,在学生中设置“法治宣传员”,对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开展源头矫治。2023年共开展校内普法109场,为1万余名学生上好“法治第一课”。针对侵害青少年权益案件暴露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点播影院未落实身份登记制度、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情况,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发司法建议5份,加强源头行业监管、堵漏建制,尽可能避免青少年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构建安全校外环境。
为畅通信息咨询新渠道,日照法院设立“法润校园 安全同行”法律服务预约窗口,在校学生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实现法律知识学习、法律咨询、法院开放日等事项的一站式预约,法院七日内完成线上答疑。同步公开协作单位邮箱及联络电话,畅通学生线下反映问题渠道。目前共答疑50余条,组织开展20批次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活动。
为构建问题解决长效机制,校园安全联盟出台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受理-审查-出具意见-追踪帮扶”四步工作流程。学校专员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先予分类,对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罪错行为范畴的,移送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统一审查。公安、学校、法院先议专员组成先议小组,对受理问题共同研判,并根据行为严重程度拟定初步干预处理措施。出具处理意见后,妇联、民政等协作单位立足工作职责介入处理,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家教指导、帮扶救助等服务,及时跟进学生工作与生活状态,做好“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日照两级法院共提前介入研判并化解30余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纠纷。(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