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有空吗?出来吃饭出来玩啊?
行,等我下班。
可没想到的是,这顿饭却暗藏玄机……
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罪案件,依法判处孟某三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件详情
2022年11月,孟某、郝某与袁某商量设局,敲诈勒索家里有钱、曾酒后开车的发小朱某,并商定得手后袁某拿六成,孟某、郝某拿四成。
经过多次踩点,12月7日,孟某、郝某将朱某约到某大排档吃饭喝酒,袁某开车在附近等候。待朱某酒后驾车载孟某离开时,袁某趁机开车撞向朱某制造交通事故,并在协商过程中多次以 “必须得报警”“报警得蹲三四年”等恐吓、要挟朱某。最终,在孟某、郝某的 “说和”下,朱某同意以8万元私了。事后,袁某分得赃款4.8万元,孟某分得赃款3.2万元。
案发次日,朱某到派出所报案,孟某等人到案后交代合伙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临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某、袁某、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三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三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小编提醒
本案中,孟某三人合谋设局,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碰瓷”,以“报警”等威胁恐吓、敲诈勒索朱某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活中,此类交通事故“碰瓷”时有发生,“碰瓷”团伙之所以屡屡得逞,就是利用受害人违规、违法在先,不敢报警的心理。小编在此提醒,“打铁还需自身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遇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拍照、录像保存好现场证据,切莫让“碰瓷”团伙有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