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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法院在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活动中获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喜报!聊城法院7篇案例、8名个人、2个集体在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活动中获奖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立伸)近日,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队伍,山东省法院发布《关于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评选和讲评活动的表扬通报》,山东聊城法院7篇案例、8名个人、2个集体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其中,临清法院晋慧馨的《乡音摇落百年春,司法保障古树魂》荣获一等奖,并在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讲评会上宣讲;聊城中院潘盼盼的《转变司法理念,破除鉴定依赖》、临清法院马聪的《刚柔相济化坚冰,情法修复母子情》、高唐法院史玉兰的《用诚心耐心换群众安心》荣获二等奖;茌平法院王登忠的《从一场巡回庭审说起》荣获三等奖,高唐法院陈洁的《谢某诉聊城市某区卫生健康局、聊城市某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职责及行政复议案》、冠县法院刘华忠的《寻迹自媒体,精准定位被执行人》荣获优秀奖。

  中院潘盼盼、茌平法院王登忠、临清法院晋慧馨、马聪、冠县法院刘华忠、高唐法院史玉兰、陈洁荣获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优秀个人,临清邢红丽荣获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精品案例评选和讲评会服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聊城中院和临清法院荣获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评选和讲评活动优秀组织奖。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评选和讲评活动系省法院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六个一’专项活动的方案》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此次评选活动,聊城法院共有17个集体和个人(案例)被省法院通报表扬,充分展示了聊城两级法院广大干警“立足岗位、能动司法、一心为民”的靓丽风采,反映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