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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开发区法院成功处置首起危化品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董文平)山东菏泽开发区法院扎实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执行行动,敢于啃“骨头”、拔“钉子”,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市中院的亲自指导下,经过五天奋战,于近日成功处置了700余吨粗苯,这也是菏泽市法院近年来执行的首起危化品处置案。该案的成功处置,不仅打通了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个关口,而且为危化品处置探索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鲁西新区某化工企业因经营不善,涉及包括工人工资在内的近百起债务纠纷案,有的向菏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开发区法院申请了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相继查封了该化工企业近千吨粗苯。因粗苯属于危化品,先是涉案化工企业因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超标准排放废气被环保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后粗苯存放企业又因丧失相应资质被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尽快整改。仲裁裁决生效后,各当事人相继向市中院申请执行。市中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在财产保全和执行工作中对危险标的物加强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先是就此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后又邀请应急管理部门到场,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到场,明确了保管责任和措施,张贴了查封公告。为推动粗苯处置,市中院将涉及该化工企业的9件案件一并指定到开发区法院执行。周边群众担心粗苯泄漏爆炸,向菏泽市长热线反映要求尽快处理,该化工企业也申请自行处置。开发区法院针对本案执行标的物为危化品的实际情况,突破传统评估、拍卖、变卖的思路,决定采取企业自主销售、法院依法监督的模式,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对粗苯处置的关切,让查封顺位在先的当事人对该化工企业的销售合同多次发表意见,最终确定了处置方案。为确保粗苯处置安全有序,开发区法院制定了应急预案,除向市中院备案外,还请求市中院派员到场指导,同时发函邀请应急管理部门到场监督,并压实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当日,市中院执行局和鲁西新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均准时到场,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开始出料装车。处置期间,开发区法院三个执行团队轮番上阵监督处置活动,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中间虽出现个别债权人阻挠执行的插曲,但经批评教育终于解开了心结,表示不再阻挠。经过五天奋战,最终出料20余车,成功处置粗苯700余吨,为当事人执行到位货款300余万元,同时也解除了粗苯存放的安全隐患,使危化品转危为安,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