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陆宾)以法之名,为青春护航。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之际,山东省济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受聘为济宁学院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以“尊法崇德 不负韶华”为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课堂。
法治课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五个典型案例讲解了校园欺凌案件法律问题,提醒同学们要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可恶的欺凌者,寄语同学们拒绝校园暴力,青春与法同行。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宋廷表示,法治教育专题报告对校园法治工作做出了深刻研判,对学校开展相关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拓展了学校依法治理专业视野,带来很多启发。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充分认识到了校园欺凌所带来的危害,敲响了防范欺凌、预防犯罪的警钟,将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济宁中院、市教育局、济宁学院附属中学有关负责同志,部分新闻媒体,近700名师生参加活动。(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