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养公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山东省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系列志愿宣传活动。
在县城人员密集的莲花山广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通过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张贴法律援助展板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精美的法律援助宣传年历,为全县人民早早送上了新年的问候。志愿律师们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恰逢学生放学时间,小学生们兴致高昂的参与到了志愿宣传活动中,现场气氛热烈,共分发各类普法宣传材料、法律援助年历等1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为市民提供了一场宪法法律知识“大餐”。
于此同时,法律援助中心郭银花律师奔赴保太镇中学,以“学法用法向未来”为题,为全校4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郭律师以国家根本大法为切入点,就广大师生较为关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反欺诈、反校园霸凌等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号召广大未成年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爱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山东省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