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鹏)近日,山东济宁任城法院行政庭向某民政局发出首份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巧妙运用司法建议,助力化解了一起25年前的虚假婚姻登记撤销难题,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
25年前,小丽以虚假的身份证及常住人口登记表与小刚(以上均为化名)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小丽离家出走,双方便不再联系。2023年,小刚前往小丽身份证登记户籍地寻人时,发现该址并无此人,经当地公安机关确认小丽身份信息是伪造。小刚以该民政局在核准婚姻登记时未尽审慎审查义务,致使小丽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遂向任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该民政局撤销二人的结婚登记。
行政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发现小刚的诉讼请求已经超出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5年最长起诉期限,依法应当驳回小刚的起诉。但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方式并不能化解行政争议,考虑到小刚作为虚假婚姻登记中的受害者,依然面临着无法从错误婚姻中脱离的现实困境,法官认为如何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小错误婚姻登记对当事人造成影响,才是当务之急。于是,立即与该民政局沟通协调,经仔细研判,对照案件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 2021年11月18日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该民政局发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该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十分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后,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了撤销小刚与小丽错误婚姻登记的行政处理决定,困扰小刚多年已久的心结和困结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小刚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涉虚假信息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就此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成了“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效果。
一份司法建议,一头牵绊着人民群众,一头促进着社会治理。任城法院始终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原则,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用足用活司法建议,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保障。(山东省济宁市任城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