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毕雪芳)梁山县司法局建立“124”精准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创新运用“一套体系、两项指标、四个结合”的考核方式,建立干部业绩档案,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的接触干部,调动和激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1”套体系即凝聚一支队伍、确定一个方案、用好一套系统。凝聚一支队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督促平时考核组织实施工作。确定一个方案: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梁山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实干、实绩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职尽责情况。用好一套系统:运用《山东省济宁市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探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流程,梳理平时考核各环节需提供的资料,模式化到系统流程中。
“2”项指标即统筹建立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创新沟通协调能力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强度、数量、质量、思路、方法以及协同合作能力等方面。个性指标考核占比57%,注重量化指标考核。围绕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作风、综合能力四大维度,按照科室职能和工作特点相结合原则,实施月为周期填写工作纪实,如实记录工作情况,并按月进行自我评价。公务员的直接分管领导根据公务员工作纪实和日常表现,按季度进行评鉴。单位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个结合即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相结合。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凭实绩用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推荐提名、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相结合。以平时考核结果为依据,通过对公务员日常表现、考核结果的分析研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人施教,分类型对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培训,补齐能力素质短板。考核结果与管理监督相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考核结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提高绩效金额5%,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