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实质化解金融纠纷 精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金融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波 司玮婧)近年来,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解金融纠纷优势,不断探索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金融纠纷类型化、专业化化解,利用“非诉在前、多元化解、分类推进、集中调处”的金融纠纷多层次专审新思路,多措并举提升金融审判质效,成功化解一批金融纠纷。
借款合同未履行 诉前调解化纠纷
在审理涉及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模式,切实帮助金融机构及企业降低诉讼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两公司与原告某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被告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各担保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济南院。
鉴于两起案件的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为妥善化解纠纷,济南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两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充分了解案情后积极组织调解工作。在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后,工作人员向被告从还款能力及义务等角度详细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还款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各方立场和请求,向原告晓之以理,说明利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协议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偿还债款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类案集中化解 降成本提效率
针对18起涉某协会商家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法官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建立与银行高效沟通调解机制,形成三方合力,助力调解达成,既解决了金融机构的回款难题,又缓解了被告的还款压力,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这18起案件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某银行借款,后因未及时履行,超期后无法偿还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经过了解,虽然该批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但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有较好的调解基础。通过前期沟通,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均有还款意愿,但均系因经营困难,无一次性偿还能力希望银行能延迟还款期限。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纠纷,法院对18起案件进行集中送达、集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各案被告充分了解当前的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经过耐心劝解,原告银行主动作出让步,最终在金融政策允许范围内,与15起案件的被告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至此,该系列案件得以及时化解。
减免罚息化风险 助企惠民显成效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小额贷款公司逐渐成为消费金融市场的贷款发放主力,法院立足于维护金融贷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小额贷款公司清欠难题提供解决方案,积极服务金融发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9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与多名个人及公司签订《授信借款合同》,向多名被告出借3000余万元,同时订立《担保合同》,被告以自有房屋等不动产抵押担保。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借款,但履行过程中被告未按期还本付息,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逐一审核证据,对有争议的事实向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经过调查,承办法官形成预判,案件被告拖欠还款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且认为罚息过高,但各方都希望能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解决争议。以此为突破,法官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原告放弃部分利息,与多案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减轻借款人还款负担。
今年以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2件,涉案标的达2亿余元。面对金融审判的新形势新任务,济南院将主动站位全局,凝聚多方力量,深入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金融审判新需求,努力为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