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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查房款去向 助企业营销

  ——山东平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恩城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件。在签收调解书后,开发商工作人员和购房者握手言和,向法官表示感谢。

  德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恩城镇开发楼盘,委托天津某经纪公司代为销售楼房,天津某经纪公司又委托潍坊某销售策划公司在恩城镇进行销售。

  2020年8月5日,化某某欲购买某幢四楼的楼房和储藏室,向潍坊某销售策划公司交纳购房款36万元,后因潍坊某销售策划公司撤离,致其购买的楼房及储藏室被卖出,化某某多方联系无果将潍坊某销售策划公司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潍坊某销售策划公司提交了其转款明细,为查清事实,根据化某某的申请,本院依法追加开发公司、天津某经纪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经过开庭审理,通过双方举证、质证,查清了潍坊某销售策划公司将购房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余款均打给了天津某经纪公司,天津某经纪公司随即又将该款打给了开发公司的会计,至此真相大白。

  鉴于当前房地产价格下滑及这几年的利息等因素,化某某要求除相应楼房和储藏室外,再给予一个车库及五万元的损失,但开发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

  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开发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采用判决的方式进行处理,既不利于快速解决纠纷,让消费者兑现诉求,也可能对该企业后续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于是,承办法官运用“情、理、法”展开调解,耐心释疑,使开发商了解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对购房者产生的影响,也让化某某深知目前企业经营的不易。在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开发公司同意给化某某其它楼的相应楼房和储藏室外,再给两个车库。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促使各方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领取了调解书,在开发公司的配合下,化某某随即到该楼盘的物业办理了相关入住手续,最终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既能够使消费者的诉求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解决,保障其合法权益,又能够让企业在经营困难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调整,不影响到后续的生产和经营。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的同时,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优化了营商环境。

  近年来,平原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审判理念,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大力推进调解模式,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大幅压缩办案周期,提高解纷效率,为平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山东平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