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路会芳)为扎实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梁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基础性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全面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依托调解网格织密调解组织
秉承“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工作理念。完善织密调解组织网络,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指导村(社区)规范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选优配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编制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名册。全县14个乡镇和426个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全县人民调解员总数为1665人,其中镇级人民调解员100人,村人民调解员1483人,社区人民调解员43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调解组织体系。
二、完善行专调解拓宽调解领域
建立健全与工商联、商会等沟通衔接机制,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和地域优势,成立了梁山县专用汽车产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梁山县稀土产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梁山县绿色食品产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梁山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3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涵盖各个行业专业领域,有效化解了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为各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便捷、高效的多元化解渠道。
三、打造个人调解室搭建居民连心桥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培育了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室,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海燕”调解工作室、“林辉”调解室、“建彬”调解室、“大玺”调解室、“老马”调解室、“同军”调解室已在辖区内落地生根。个人调解室的建立,为辖区群众解决了不少问题,做到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配备村(社区)法律顾问提升调解质效
全县426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法律顾问每月到所在村开展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农村复杂矛盾纠纷化解,从第三方角度,运用法律知识解疑释惑,不断提升村(居)法律服务水平。今年以来,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166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20余件,审查各类合同33余份,提供法律咨询960余人次。
五、强化业务培训助力纠纷化解
按照分级培训的方式,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心理学知识在调解中的运用、“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使用等,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律师、调解员进行授课、分享调解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收集、总结典型调解案例和调解员事迹,广泛宣传,扩大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梁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人民调解更好地服务劳动者和企业,更好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建设。今年以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3余次,调解人民调解案件4577件,成功4576件,成功率达99.9%,有效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