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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工作侧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西江)晚秋鲁南,风景如画。微风拂过贾湾村,万亩银杏捧出漫天黄金,路旁枫叶如炬,秋色浓得化不开、美得惹人醉。
 
  贾湾村位于山东省郯城县胜利镇,是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也是郯城县首批“无诉村居”。近日,郯城县人民法院马头法庭与辖区马头、胜利两个乡镇的综治中心、司法所在这里联合举办“无讼村”示范点创建活动,以“无讼村居”为平台,为社区、村居带来更多元、更靠前、更便利的诉前解纷服务。这是该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工作的“规定动作”。近年来,郯城法院7处人民法庭落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解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努力把司法服务距离拉近到“最后一米”,把“枫桥”架在了乡村巷陌间,架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深度融入,携手共建“无讼村居”
 
  风劲、雨急、微冷。近日,郯城法院马头法庭负责人周波带领助理和书记员,一头扎进风雨里,前往胜利镇南新汪村,在村头与网格干部、人民调解员汇合后,入户探访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此前,法官已经两次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并向村干部和邻居们了解情况。法官与网格人员分析,这起纠纷虽然吵吵闹闹“雷声大”,但是实质性矛盾“雨点小”,及时介入调解有和好可能,但若任其发展也会导致家散人离。周波法官决定趁热打铁把矛盾化解掉。这次“三顾茅庐”,她们主打的是“亲情牌”——老人赡养、儿女成长,往昔恩爱,未来展望……经过1个多小时的“家长里短”,夫妻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表示今后一定互谅互让共同呵护家的港湾。窗外风雨依旧,室内和好如初,法官在感谢声中告辞而去,顶风冒雨奔赴下一个村庄去化解另一个纠纷。
 
  郯城法院把“无讼村居”建设作为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有效载体,组织7处人民法庭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双报到”,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前移关口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构建起了纵向贯通“镇街-村居-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的分层递进、多方联动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打通了法院服务基层群众的“任督二脉”。除贾湾村外,郯城法院还同时在马东社区民主街、解庄村、茅家村等多个村居试点创建“无讼村”示范点。各人民法庭积极组织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下沉”村庄、社区、企业,收集分析当地群众婚姻、赡养、借贷、合同等司法需求,对辖区民事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稳控,努力止纠纷于初发,化矛盾于诉前。法庭专门印制“无讼村居创建司法服务联系卡”,上面有干警的联系方式和法治服务范围。村民有了纠纷和困难就打求助电话,干警们会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和社区村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一起上门调解。今年,该院依托“无讼村居”示范创建,参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1634起,及时把一大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之前,也把“无讼”理念传递到基层干部群众心里。
 
  “俺也同意调解!本来以为这事得经官动府打官司,三五个月完不了事,没想到你们几家‘组团’上门来调解,拿出的意见合情合理又合法,不用出村就把问题解决了,省心了!”近日,郯城县法院新村法庭法官与司法所、信访办、社区(村)干部一起到重坊镇重坊二村现场调解一起因建房屋檐遮光造成的相邻纠纷,经过大家剖法析理、深入调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偃旗息鼓,同意各让一步,一场纷争瞬间化于无形。
 
  “无讼村”示范点创建活动将无讼理念与基层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努力让群众在村居生活圈化解纠纷,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了一条新路。全国人大代表、郯城县马头镇马东社区党总支委员肖付权说:“法官提前介入,缩短了矛盾化解半径,‘无讼村’创建契合了村民们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待,特别是一些小矛盾、小纠纷,不用再去法院走诉讼程序,节省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解纷效率。”
 
  “驿站”入村,服务直达“神经末梢”
 
  在乡镇、社区、村庄、企业设立“法官驿站”是郯城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的又一举措。该院依托7处人民法庭和1处诉讼服务中心,在高峰头镇、泉源镇、庙山镇毛家社区、李庄镇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等设立8处“法官驿站”,建立健全法官坐班轮岗、走访座谈制度,选派法官、法官助理轮流到“法官驿站”值班,主动承担网上立案、线上诉讼、释法答疑、民意沟通等职能。“法官驿站”犹如安插在基层治理的“前沿哨”,让法官真正“坐”到群众板凳上,“想”到群众心坎里,“干”到群众家门口,打通了司法服务的“神经末梢”,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近日,高峰头镇“法官驿站”值班法官栗瑞联合司法所、信访办、社区、村干部,在解庄村田间地头现场调解一起因树木造成农作物减产的农田相邻纠纷。经过“会诊”根源、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现场拿出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方案。一名当事人如释重负地说:“本以为这事得费时费力打官司,没想到这么快在家门口就解决了,而且是“零成本”解纷,我们没花一分钱!”
 
  人民法庭还借助“法官驿站”开展“一月一巡回”审判,选取赡养费、抚养费、婚约彩礼、相邻权纠纷等在农村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现场开庭,以案释法,达到“办结一案、化解类案、教育一片”的叠加效果。今年以来,该院8处“法官驿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次,源头解纷894起;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4次,受益群众12000余人次,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156次,调解成功124件;巡回开庭88次,审结民事案件85件。
 
  延伸“触角”,“枫桥”架在群众心间
 
  7处人民法庭,7条解纷“通道”。围绕“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法庭干警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脚沾泥土接地气,深入村居办实事,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最远端、最末端。在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中,各法庭除了优质高效地完成院里的“规定动作”外,还结合各自辖区的风土民情、民俗特点、经济特色,推出丰富多彩的“自选动作”。
 
  马头法庭结合辖区马头镇回汉民族聚居的特点,在审判工作中推出“民族特色调解”,注重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巧借外力,通过“专业法官+少数民族特邀调解”模式,将法院的专业性和调解员的群众性有效结合,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纠纷,吹奏出“枫桥经验+民族团结”的和谐曲。他们在马东社区民主街探索推行“巷长制”,选拔一批群众基础好、懂法律、能干事、肯干事的“巷长”,经法庭对其培训后,担当每一条巷子里的矛盾线索收集员和纠纷调解员。“巷长制”推行以来,成功化解邻里纠纷60多起,为法庭提供解纷线索100多条,帮助弱势群体解决问题100余件,疏通了干群交流渠道,有效避免了问题积累和矛盾升级。
 
  李庄法庭结合辖区有高科技产业园和民营企业众多的特点,建立“一企一法官”联络对接机制。红花法庭驻地红花镇是“中国结艺之乡”,法庭为此专门成立中国结电商法律服务组。庙山法庭是郯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和环境资源保护基地所在地,法庭积极探索建立“审理、教育、宣传、联动”一体化巡回审判模式,让审判延伸服务成为生态保护“活教材”。郯城法庭、归昌法庭以“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抓早、抓小,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各法庭还与“大妈调解”、“乡贤调解”、“五老调解”“和事老调解”等特色性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诉调对接关系,持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离不开农村基层干部的支持,郯城法院积极为基层社会治理培养“法治”人才,“走出去”上门培训、“请进来”旁听庭审,瞄准“法”字做文章,围绕“育”字下功夫,三年来通过12次集中培训、60余次“上门送法”、15次典型案例剖析会和16场次旁听庭审,为707名“领头雁”插上了“法治翅膀”。
 
  初心唤我行,未来皆可期。郯城法院以实际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司法服务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竭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乡村巷陌之间。(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