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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南法院成功腾迁近1.7万平方米土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郭之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法院成功腾迁了位于四川路19号乙面积共计16983.59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物,顺利执结市南区政府与青岛某集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为辖区城市更新建设注入了强劲的司法动能。
 
  在区政府与青岛某集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双方就青岛某集团名下位于四川路19号乙的地块及厂房签署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青岛某集团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不动产注销、腾空、交付等义务。2015年,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市南法院依法判令青岛某集团将涉案土地、房屋及机器设备交付至区政府。后该案历经二审、山东省高院提审,均维持了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因青岛某集团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区政府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涉案土地面积为10729.2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254.37平方米,共计11幢地上建筑物,地面复杂程度较高,因而执行难度较大。
 
  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案土地房产因常年闲置,被大量案外人占用,其中不乏因与青岛某集团另有纠纷而自行占据涉案土地房产的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工作几度中止。
 
  现场安全存在隐患。涉案土地存在加油(汽)站一处,内含易燃易爆物品,地下管道仍存有大量可燃性气体,周边有居民楼宇、公交停车场等人员车辆密集场所,贸然腾迁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涉案建筑环境错乱。涉案土地建筑常年由大量案外人占据,建筑主楼一楼由快递公司占用,二楼为休闲场所,三楼宿舍内住着近200名农民工,四楼为办公场所及仓库,顶楼为鸽子饲养场。案外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配合意愿较低,且均涉及数量极其庞大的个人物品,难以清点存放。另外,涉案建筑物存在多处违规私自搭建的建筑物,不在强制腾迁的交付范围,仅仅依靠法院力量难以完成强制腾迁工作。
 
  为保障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市南法院党组经多次集体研究,最终确定了以善意执行为理念、异议处理为前提、专业技术为支撑、府院联动为依托的腾迁实施方案。
 
  提前摸排现场。引入京东公司专业力量,前往涉案土地看样10余次,采取无人机航拍、实地走访、现场测绘等方式对涉案土地及建筑进行精细摸排,形成了精密的现场环境图纸,为顺利腾迁奠定了基础。
 
  明晰法律关系。针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依法依规进行受理和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定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同步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向案外人释法明理,最大程度争取案外人的司法认同。
 
  凝聚执行合力。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交警、城管等部门参与腾迁行动,协助法院完成沟通劝离、秩序维护、道路封闭、违建拆除等工作,保障腾迁顺利进行。同时,委托具备各项安全施工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对加油罐、加气管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无害化拆除、转运、检测,排除了潜在风险。
 
  善意文明执行。针对占用房产的近200名农民工,提前向其用工单位发送公函,敦促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另寻宿舍,限期带走个人物品,进一步降低了案外人物品的清点存放压力。对于有搬离意愿但存在搬运困难的其他案外人,在避免强制执行这一基础上,为其提供了运输车及搬运工人协助办理,最大程度保障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在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职能单位的紧密配合下,作为服务城市更新建设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最大规模行动,市南法院出动干警60余人,会同街道、派出所、交警、城管等各职能部门共计200余人次,共耗时7天,成功腾迁了位于四川路19号乙面积共计16983.59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物,有力推进了中岛组团项目的后续建设,城市更新建设的司法障碍进一步扫清,西部老城区复兴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实。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五六十”工作思路,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建设,全力优化辖区法治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样板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青岛市市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