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司法局开展“群众满意我行动·法治宣传促和谐”
暨“八五”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有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0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组织党员干部在莘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了“群众满意我行动·法治宣传促和谐”暨“八五”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莘州大地秋意正浓,徒骇河畔流水悠悠。党员干部化身“正义之心”普法志愿者和“莘情普法”志愿者,身穿志愿红马甲,身披普法红绶带,向现场群众发放了宪法、“八五”普法知识读本、民法典、法律进社区、莘情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讲解着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援助、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简介着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引导现场群众弘扬宪法精神、传递法治观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自觉,积极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公民。
同时,县法律援助律师还现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介绍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和范围,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申请法律援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通过本次志愿活动,进一步践行了“群众满意我行动”的宗旨,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普及了“八五”普法规划知识,播散了法治之种,传递了法治观念,有效地推动法治莘县、平安莘县、和谐莘县建设,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