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10月24日,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马潇枭走进高新区杏坛中学,开展以“拒绝不良行为,做守法青少年”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约有150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讲过程中,马潇枭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用生动风趣的语言、贴近现实的案例,对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不良行为等内容进行介绍,启发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深对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认知,自觉摒弃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此次法治教育宣讲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同学们意识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营造了人人懂法、生生守法的校园氛围。下一步,烟台高新区法院将持续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为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