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24日,山东省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全市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实地督察工作培训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强戒所政委王广忠主持会议。五个法治督察组副组长及成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各区(市)司法局和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被督察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联络员、市司法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对法治督察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讲解,对实地督察程序、方法、评查标准等工作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开展本次法治督察,既是对全市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效的直接检验,更是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要重点围绕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枣庄市全面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开展“八五”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开展督察工作,为迎接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中央法治督察做好准备。
会议指出,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明纪律作风。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处室要加强统一协调,及时解决各组遇到的问题。督察组成员之间、各督察组之间都要密切配合,严守督察工作纪律,推动督察工作有序进行。各组联络员要与被督察区(市)和部门及时沟通对接,明确督察计划安排。被督察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督察工作要求,组织好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督察实效。要把督察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手段,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在督察时,既要看“有没有”,更要看“好不好”;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为法治枣庄建设提供宝贵意见。(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