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兴隆司法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四个快速”,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快速排查”,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专题会议,结合走访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及时将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快速介入”,将入户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成因复杂等特点,兴隆司法所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要求调解人员把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入户化解矛盾纠纷,使纠纷当事人在身不离家的情况下握手言和。
“快速沟通”,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快速回访”,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将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巧妙的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达到以案释法的社会效果。(垦利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