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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周村区创新构建“1+3”法治督察工作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构建“1+3”法治督察工作模式,(即创新1项工作制度,3项具体工作措施),全力落实法治督察各项任务,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制度创新,打造“全要素体系”。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分类督察机制,全面提升法治督察效能。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印发《周村区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对督察对象、重点督察内容、督察形式和方法、督察组织与实施做出具体要求,统筹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全面开展。编制《周村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手册》,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20余项重点督察内容。建立“2+3”督察清单制度,形成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2张督察清单,个别谈话、材料审查、实地查验3张具体问题清单,打造“全要素、全链条、全流程”法治督察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法治督察督促推动作用,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是部门联动,构建“大督察格局”。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区委巡察计划,实现督察巡察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扩大督察参与覆盖面,成立由区人大、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主要领导带队,区纪委监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督察工作组,为高规格开展法治督察提供专业队伍保障。组建“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法制审核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100余人的督察人才库,充分调动法治人才队伍优势资源,为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进行全面系统“把脉问诊”。今年以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巡察办对3个镇(街道)开展法治督察,发现8个大方面20条具体问题,将发现问题纳入巡察报告,一并反馈整改,以督察整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落实,建立“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建立“书面+实地”相结合的法治督察工作模式,坚持靶向发力,全程跟踪、即时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先后对全区8个镇(街道)、9个部门单位开展实地督察2次、书面督察2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督察1次,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
 
  四是整改提升,做好“后半篇文章”。全面梳理归类督察发现的问题,形成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及时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反馈督察结果,督促被督察单位及时整改落实,提交整改报告,形成督察“闭环”。组织督察整改“回头看”,对督察整改进行“点对点”指导、“一对一”督办,实行销号管理,逐项对照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共制定印发督察整改报告17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7份,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件,通报典型案例34个,督促整改问题170个,倒逼法治建设各项责任落实。(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