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汶上县“建、管、用”三位一体推动公职律师工作提质增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杰 李召海)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公职律师相关工作,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汶上县公职律师队伍共计45人,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单位达91家,全县公职律师积极发挥了在法治汶上建设中的重要参谋作用,共完成各类法律事务300余件,为共同推进法治汶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岗位应设尽设。先后印发《汶上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通知》《汶上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做到了部门责任明确、岗位应设尽设、制度机制健全。去年以来,印发相关通知12个,完善相关制度8个。
 
  二是优化律师配备。连续三年开展公职律师摸底调查,对具有符合申领公职律师条件人员的党政机关,督促相关人员全部申领公职律师工作证,进一步促增量。同时鼓励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牵头举办培训班,鼓励全县符合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的正式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考,进一步提升总量。坚持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引进为辅,印发《汶上县关于建立县级公职律师库搭建跨部门统筹使用平台机制的通知》,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实现公职律师服务全覆盖。
 
  三是推动职能发挥。通过召开公职律师工作座谈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激发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建议各单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职律师调整充实到政策法规、法制审核等岗位,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对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的现场普法工作,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案件建言献策。今年,召开公职律师工作座谈会议1次,开展集中培训1次,公职律师通过网格、下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现场以案释法30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件,为本单位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5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10余次,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了积极力量。(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