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丛艳珍)梁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多措并举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提升队伍质量。构建以局审查人员为主体,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高素质审查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实现二者优势互补;加强审查人员学习培训,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为实现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运用联动审查,形成审查合力。对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实行深度审查、联动审查制度,针对审查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县司法局牵头召开专题讨论会,收集多方面的建议意见,并记录在合法性审查档案中,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三是完善审查流程,严格审查程序。按照《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对资料齐全的审查事项,着重审查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要件是否合法,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督促其认真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风险。
四是规范备案程序,落实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的原则,由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按照备案审查规定向县人大和市政府进行备案,并负责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录入到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平台。(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