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郑燕)山东省招远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厅、烟台市局部署要求,牢牢把握“规范化”在“三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围绕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业务工作等重要内容,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是强化基础保障,提升“硬件实力”。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司法所建设的投入力度,打造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从硬件设置、标识标牌都进行了更新重设。目前,全市14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面积达150余平方米,标识标牌统一,会议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室、档案室、集中教育学习室等功能室齐全,办公设备及电子设施完备,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提升“软件实力”。一方面,配强司法所人员力量。根据烟台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确保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固定工作人员。拓展司法所法治职能,推动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协调督促镇街法治建设工作,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关工作。另一方面,开展司法所业务培训、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所务管理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切实保障司法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抓实业务建设,增强“内部动力”。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为契机,构建多元化解体系。与法院、公安、信访、妇联等多方协调联动,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上下贯通、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网络。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121起,调处成功1098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以“八五”普法工作为主线,提升法治宣传水平。着力做好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山东省招远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