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峰 段小龙)为进一步推进莒镇依法治理水平,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四项举措”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机构设置建设到位。莒镇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已经建成。镇专门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上,体现出组织性、专业性和严肃性。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法律顾问作为成员,小组牵头组织和协调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强调司法所长列席镇党政联席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是强化审查能力。新形势下,政府行政管理事务涉及面广、包罗万象,审查内容由过去审文件为主,逐步扩展到了审查合同、遗留问题处置政策等诸多方面,对合法性审查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莒镇司法所为增强审查力量,引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外援力量”。注重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
三是畅通审查渠道。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基础上,莒镇司法所将政府依法定职权作出的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同时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莒镇司法所都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备必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规范审查流程。严把文件送审关,对送审材料不齐、未履行前置程序的,及时提醒起草部门补充落实。兼顾审查内容和效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出具审查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发、公开、备案全过程有序管理。
2023年以来,莒镇司法所已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件20件,提出审查意见20余条,重大行政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率达100%。(禹城市莒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