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案卷质量是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的直接体现,而案卷评查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力量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山东烟台莱山区司法局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聚焦执法监督重点,运用“321”工作法,从细化标准、专项监督和跟踪落实等三方面入手,着力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针对性,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3”级评查模式,层层把关案卷质量。
近期,莱山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执法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卫健局、应急局、综合执法局8个部门共计104本行政执法案卷参与了集中评查,其中包括行政处罚案卷48本,行政检查案卷56本。创新案卷评查方式,严格按照案卷初评-问题反馈-案卷复查的三级评查模式,压紧压实案卷评查程序,增强案卷规范化水平。
案卷初评重点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法规条款是否准确、案卷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对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和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评查组通过认真梳理归纳,逐条列明案卷存在的问题,形成《评查问题整改台账》并对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初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执法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对疑难或有争议的问题通过交流探讨,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执法单位针对案卷问题进行自行纠正或制定下步整改措施,并将执法案卷和整改措施再次报送区司法局复查。各执法单位上下联动,纵横推进,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检视、再规范、再整治。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错必改、有过必究”的原则,如实分析不合格案卷,内部纠错,发现短板,立行立改。
二是用好“2”份文书,强化跟踪落实。
“莱山局下发《关于调取行政执法案卷的通知》,调取你单位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和行政处罚案卷共计24本。经案卷评查发现,你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8月份,莱山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相关执法单位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通过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方式,指出案件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并要求执法部门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逾期未按照意见书进行纠正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等情况作出责令限期履行、责令补正或改正、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通过使用两份文书,督促整改、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化水平,实现案件评查与严格规范执法互促共进,真正发挥出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是制定“1”项标准,促进案卷规范化。
为了持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莱山区司法局根据《山东省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莱山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结合日常案卷评查工作中各部门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莱山区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体现执法程序正当、执法行为规范的重要环节。此次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的编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下一步,莱山区司法局将继续筑牢基层执法防错、纠错第一道防线,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力度,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长效机制,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再发力。(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