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博山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大会精神,以开展“三提三争”活动为契机,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入手,保民生、稳产业、促发展,努力为建设富强优美活力法治博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聚焦“重点精准”,提升普法宣传质效。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群众获得感,我局制定印发《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区级普法主体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区司法局关于将普法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的通知》,组织部署全域公园普法设施建设工作,打造莲花山法治公园、山头党建法治文化公园、石马镇五阳湖法治文化广场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全区290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一村一法治阵地”建设,东顶村、岱北村分别通过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验收。实行精准普法,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企业职工为重点,开展“订单式普法”“摆摊式普法”,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打造“集市+学校+景区+企业”普法阵地,画出全民普法“同心圆”。2023年已累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二是聚焦纠纷化解,打造“和·颜”调解品牌。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营造和睦互助的邻里关系,我局积极作为,建立区、镇、村、网格四级“纵向”调解组织,完善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0个行政调解委员会等“横向”调解组织,织密织牢人民调解经纬网络。区“和·颜”调解中心配备3个功能室、6个接待窗口,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闭环。建成镇村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于一体,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坚持一镇一品、彰显特色,先后打造池上镇“两所一庭两中心”调解、源泉镇“3+1+N”调解等特色鲜明的调解品牌,为辖区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同时,创新推行“三勤三心法”“六字调解法”等10种调解工作法,持续推进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三是聚焦平台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大众化。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着力抓好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升级建设,建立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实现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0个村(社区)工作室的互联互通。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群众可通过QQ服务号随时随地享受到智慧化法律服务,让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创新组建由13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构成的“法润孝乡·公益服务队”,队员年龄结构、专业领域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实现法律服务供需精准匹配。
四是聚焦服务企业,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企业免检免扰”等制度,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全市首家外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基地——博山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佶缔纳士)基地,针对企业法治需求,广泛开展“惠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淄博医养健康产业链法治保障服务团走访医疗健康企业,就企业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建议。谋划构建“法治督察+执法监督”新模式,采取座谈交流、案卷评查等方式,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卷宗的制作质量和归档管理、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公示情况等方面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6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深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确保涉企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建立涉企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备情况等定期通报机制,将其纳入法治建设评价体系。今年以来,共收到涉企行政案件6件(4件工伤赔偿,1件征地补偿,1件征水资源费),涉案部门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三提三争”活动为契机,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查缺补漏,紧紧围绕全区“三大目标”,保民生、稳产业、促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博山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