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我就是想找个说理的地方……太感谢法院了!”近日,即墨法院鳌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处理结果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案结事了后,当事人向法院和法官表示真诚感谢。
7月13日,陈某在某集市摆摊卖菜,袁某及其配偶在陈某隔壁菜摊买菜。后袁某配偶跨过其菜摊,陈某不满,双方发生争执、产生肢体冲突。争执过程中陈某用手机对着袁某录像。袁某为阻止其拍摄,随手拿起陈某菜摊上的大头菜扔向陈某手机,致陈某被击倒地受伤。
陈某将袁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4000元及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承办法官:孙博聪
即墨法院鳌山法庭员额法官孙博聪受理该案后,认真查看证据,详细了解案情。开庭审理过程中,孙博聪耐心倾听双方意见,让当事人适当进行情绪宣泄。当事人充分表达后,放下了对对方的不满。为实质化解纠纷,孙博聪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袁某当庭支付陈某医药费、蔬菜损失等共计1000元,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群众“小案”无小事,小案之中显担当。即墨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办好事关民生的“小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山东省青岛市即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