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法院诉前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某装饰材料公司向法院送来了写有“心明思细为民解忧”的锦旗致谢。
2020年,某装饰材料公司与某集团公司签订合同,按其要求对某办公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施工。项目施工完成后,集团公司拖欠支付工程款1.9万元,装饰材料公司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集团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李沧法院接到该案后,经梳理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脉络清晰,本着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委托某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协助纠纷解决。在深入了解案情和被告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后,特邀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分别为双方分析利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多轮交替沟通,最终集团公司承诺于11月底前支付所有工程款,装饰材料公司放弃索要利息,该案仅用十几天的时间便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山东省青岛市李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