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8月31日下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黄河涯法庭走进德城区新华办事处法治公园,巡回审理并当场调解、履行完毕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敲响德城区法院新华街道矛调中心巡回审判点“第一槌”。
案情简介
2021年,被告租赁了原告位于德城区万达广场小区的房屋一处,租赁期限为两年,租赁期限届满,原告欲收回案涉租赁房屋时,发现被告过度使用了案涉房屋,最终未能恢复原状,甚至还有人为损坏痕迹,双方因赔偿、维修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在前期现场勘验完毕的基础上,为妥善解决此事并达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黄河涯法庭庭长李洁决定将该案在新华街道法治公园进行巡回审判。原、被告在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抗辩之后,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李洁就双方的争议焦点展开了庭后调解,通过对被告进行耐心释法析理,双方最终就赔偿款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赔偿8500元房屋物品损失及维修费,已付1500元押金原告不再退还。后督促被告当场向原告赔偿了约定款项,实现案结事了,原告收到款项后当场向法庭申请撤诉,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当事人对黄河涯法庭公正、高效的司法效率高度赞扬。该案的审理在旁听人群中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作用。
趁热打铁!巡回审判不仅以“接地气”的审理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审判实践。庭审结束后黄河涯法庭干警们还在现场以本案为切入点,结合更多审判中的实际案例开展了《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教会群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起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
德城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将司法审判送到“家门口”,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充分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