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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的侵权纠纷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8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恩城人民法庭庭长刘立谦带领团队驱车20余公里来到王杲铺镇张庄村,冒着“秋老虎”闷热的高温现场勘查、巡回审理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该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原告李某付诉称,自己与被告李某文系同村地邻,今年麦后,当自己承包的土地玉米苗长出10公分左右时,被被告强行犁耕占用,给自己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后经村委会、派出所调解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行动不便,且居住地离法庭较远,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考虑到诉争标的物在该村,就地审理便于勘查,也利于查清事实,更好解决争端、定分止争,便决定前往二人居住的村子巡回审理。并邀请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旁听,以便适时联动调解。
 
  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规范文明。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分别同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背靠背”联动释法析理,促使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并达成初步调解意向,为下一步彻底解决纠纷打下了基础。
 
  巡回法庭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今年来,平原县人民法院恩城、平原、前曹、张华、王凤楼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将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类矛盾纠纷的庭审现场搬到当地,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山东省德州市平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