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核心关系。婚姻本来之不易,可是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一旦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对簿公堂,关系破裂。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平阴法院孔村法庭联合镇社会治理办公室、村网格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帮助一对夫妻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朱某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原告称婚前双方接触少,认识时间短,没有建立起良好的感情基础,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中的矛盾不断激化,被告对家庭、孩子又不上心,再加上生活中的一些误会和小摩擦,双方始终未建立起恩爱的夫妻感情。现原告对被告的不信任感使得矛盾升级,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孩子跟随原告生活。
【联动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韩新宇初次与原、被告沟通,了解到双方离婚意愿并不强烈,为防止双方因情绪冲动而离婚,随即决定以调解为主、开庭为辅的方式审理此案。明确思路后,承办法官将案件由网格法官工作室线上委托至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再有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线上吹哨至村网格员,三方联动,采用“法官+网格员”的模式展开调解工作。为找到双方当事人婚姻问题的症结所在,挽救婚姻,承办法官和网格员主动上门走访,了解到因原、被告双方缺少沟通,原告在双方感情中极度缺乏安全感,遂对双方进行“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一面时刻关注原告心理状态,引导其解开心结,多为孩子考虑,一面多次引导被告要换位思考、体谅妻子,要多与妻子沟通,并注意方式方法。最终,在多方不懈努力下,被告为自己以前的行为向妻子道歉,并承诺愿意改变生活习惯,投入精力照顾家庭,原告同意和好,并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离婚纠纷以调解和好圆满结案。(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