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小案虽小,关系民生。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山东沂南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
案情速递
王某某雇佣薛彦某、薛冬某在某镇中心小学干建筑,期间,王某某一直未结清人工费。在薛彦某、薛冬某的催要下,王某某向二人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尚欠二人人工费共计9000元,并于2018年春节前付清。后王某某拖欠至2023年依旧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薛彦某、薛冬某遂起诉至法院。
涉案标的额虽仅有9000元,但承办团队了解到两位原告年近七旬,家庭无固定收入,生活基本靠打零工维持。承办团队本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为尽快实质解纷,先后两次前往王某某家中进行送达,但是两次上门王某某均不在家中且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已欠费停机。后干警通过走访邻居了解到王某某经常出远门打工,平日不在家中。承办团队意识到若解决纠纷需要尽快联系到王某某。在了解到王某某的妻子在某镇的一个服装厂上班后,承办团队随即赶往服装厂,通过厂领导与其妻子取得联系,现场与王某某进行了电话联系并约定其次日到蒲汪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团队对王某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告知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于拖欠劳务费已久,两位原告强烈要求法庭出具判决书。为切实保障二原告的合法权益,打消他们的顾虑,承办团队耐心向二原告解释调解的优势及我院“立审执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机制等保障调解书履行的系列措施。经过反复沟通交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当庭过付拖欠劳务费9000元,本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办案手记(法官助理冯启轩)
案虽小但事关民生,法院干警不仅注重案结事了,更加注重实质解纷,本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人民法庭“两站”建设深入实践的生动体现。(沂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