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铁路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截至2021年底,山东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7270公里,形成了“两横两纵”环鲁高铁网。近年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足省情,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积极服务地方建设。针对近年来涉铁企业案件纠纷类型及数量持续攀升的现状,济南铁路中院始终牢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于2022年5月在两级法院成立了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已调处涉铁纠纷113件,标的额约3亿元,平均办理天数约为18天,实现了涉铁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从“单打独斗”到“群策群力”
多方参与解纷有妙招
在济南铁路中院的调解员通讯录里,有这样一个标签——“涉铁纠纷特邀调解员”。与传统调解员不同的是,他们大多数来自涉铁企业,是做好依法治企工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特邀调解员不仅要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还要熟悉铁路业务。“涉铁纠纷特邀调解员”队伍组建以来,铁路法院结合特邀调解工作实际,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开展特邀调解员培训5次,组织座谈2次,为进一步提升调解成功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的解纷“菜单库”中,记者看到特邀调解员不仅承担企业解纷职能,还可以协助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发表意见建议,为当事人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这也为解纷提供了多种思路。特邀调解员的加入使得矛盾化解从法院一方“单打独斗”转变为调解员团队和涉铁企业多方“群策群力”参与诉源治理,不仅最大限度集成非诉讼解纷力量,通过“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对纠纷的快速处理和精准处置,同时也激发起基层智囊团队参与解纷治理的“源动力”。
“没想到纠纷能够得到这么妥善的解决,大家对结果都十分认可。”今年3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收到一家企业送来的锦旗,该企业法务黄先生对特邀调解员和法院在涉铁案件受理中所展现的专业能力赞不绝口。这起案件涉及侵权责任认定,仅凭当事人提供的图片、视频及叙述难以还原事故发生过程。中心迅速派员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及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详细了解案情,在还原事故发生场景的基础上,做通了双方工作,促使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法官坚持能动司法,对企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企业合规管理。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涉铁纠纷化解更快一步
纠纷调解只是第一步,最重要的是如何能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针对铁路法院专门管辖的特点,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依托中心,加大对涉铁民商事案件的实质性调解力度,以高效的调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数量。对于调解后的案件,法院现场进行司法确认,让原本需要通过较长诉讼流程解决的案件,快速解决。自中心运行以来,该院民商事一审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数量减少23%。
“你好法官,中铁某局市政公司欠我们公司的钱至今没还,听说你们法院有个涉铁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能给我们调解一下吗?”“你好法官,我是中铁某局市政公司的代理人,想问下你们中心能调解一下我们的买卖合同纠纷吗?”近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中心接到两家公司来电,请求该院为双方调解纠纷。听完法官关于诉前调解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介绍后,双方第二天便携带材料前来法院。在法官的指导和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法官根据双方的申请,现场出具了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慕名而来,满载而归。这不仅是机制创新的功劳,更与法官日常的走企、访企有密切关系。近年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持续开展“送法助企·护航发展”活动,走访辖区内涉铁企业,举办《民法典》宣讲等法治讲座,疏通涉铁企业发展中的法律堵点,提高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防范诉讼风险的发生。
“小蛋糕”做大
惠及更多涉铁企业
司法服务不单要创新机制,还要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进行多领域、多类型的探索,才能为更多涉铁企业提供更加广泛的解纷服务。济南铁路两级法院结合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合意调解为前提,合理扩大了中心受理调解的范围,包括服务主体由济南铁路局、中铁十局、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驻省内企业探索拓展至在山东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省外铁路企业,涉及领域从传统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探索拓展至轨道交通及房地产等建设项目,纠纷类型从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探索扩展至铁路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等。目前,通过中心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调解成功并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85件,占比75.2%,调解成功并撤诉28件,占比24.8%,有效推动涉铁纠纷低成本高效率解决。
济南铁路两级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涉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落地,实现涉铁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贡献司法力量。(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