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少艾)8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徐某、青岛某学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青岛浮山路小学师生20余名及部分家长应邀走进法院,观摩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案情简介:2021年5月6日,青岛某学校组织学生到某写生基地写生,期间原被告在宿舍进行类似摔跤的活动,造成原告左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因无法就赔偿责任达成统一意见,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在法官的有序组织下,原被告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官明确了学校组织写生时间、原被告纠纷发生的过程,整个庭审环环相扣,程序严谨。观摩人员认真聆听,感受法庭的威严与法律的神圣。
观摩人员表示,旁听庭审活动是最生动直观的法治课,本场庭审以案释法、以案促学,帮助自己了解到开庭审理的程序,学习到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相关法律知识,也带给自己在参加户外活动时要更加注意安全防护的深刻警醒。
李沧法院将积极延伸工作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老师“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以法治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