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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在日照召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全省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
  暨服务保障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调研座谈会在日照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加强对建设工程审判领域疑难问题调查研究,服务保障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8月9日至10日,山东全省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暨服务保障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调研座谈会在日照市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日照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燕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院民一庭、审监二庭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各中院负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济南、青岛、淄博、潍坊、临沂、菏泽、日照中院负责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鲁燕在致辞中表示,日照法院高度重视建工和房地产领域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在省法院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有力指导下,认真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发出司法建议、强化诉前调解等方式,实现案件调撤率达到60.5%,有力助推房地产及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紧扣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关系定性认定、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六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为下一步制定相关问题解答,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标准奠定了基础。
 
  服务保障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调研座谈会上,相关中院及诸城法院、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分别进行了发言,对当前形势下影响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还就法院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以及如何与建筑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加强合作、促进相关纠纷的化解进行了深入探讨。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英在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法院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和建筑行业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要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工作放到重要位置,高质量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任务。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治已病、防未病”。一是要加强府院联动,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违法线索移送。二是要用好行业调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能力,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三是要加强示范诉讼和巡回审判,重视典型案例的示范标杆作用,提高司法建议效能,努力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
 
  三、立足主责主业,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一是要提高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能力,在全面掌握和了解建筑、房地产市场特点以及工程鉴定流程等基础上,提升审判业务技能。二是要提高对司法鉴定程序的把控能力,准确把握鉴定程序的启动条件,加强对鉴定材料、鉴定意见审查。三是要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大力加强房地产和建筑类案件的研讨和培训,及时统一认识、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四是坚持强化能动司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深化机制改革,提升审判工作效率。一是要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切实提升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审判专业化程度。二是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提高一二审的办案质量,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常态化案件研讨机制,充分发挥“山东法院精准化案例规则库”作用,用好用活法答网平台。四是要重视调研总结和宣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并建立长效机制;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和先进人物事迹选树,讲好新时代法院故事。(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