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婷婷 杨国威 耿建)近日,山东省临清法院康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进行过付,案件得到妥善化解,赢得当事人一致赞誉。
案情回顾
陶某与宋某系朋友关系。双方因小事发生口角后,陶某用水果刀将宋某捅伤,经法医鉴定,宋某伤情为轻微伤。临清市公安局对陶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六天。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宋某将陶某起诉至临清市人民法院,要求陶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并要求就误工、护理时限等进行鉴定。
调解过程
康庄人民法庭刘文辉法官承办该案后,了解到原被告系亲戚关系,被告陶某将原告宋某捅伤是在酒后发生口角的情况下一时冲动,双方并无根本矛盾。如果进行误工、护理时限等的鉴定,不仅会导致诉讼周期增长,还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的矛盾。为妥善化解矛盾,刘文辉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理和情理上耐心疏导,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陶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共6000元,并通过微信支付给原告。
典型意义
开展诉讼调解工作是共创共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做好调解工作对于缓和双方冲突矛盾、减轻甚至阻断后续矛盾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临清法院在日常办案中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厚植为民情怀,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文明,为辖区安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