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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婷婷 杨国威)为切实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近日,山东省临清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继在刘垓子镇设立全市第一家女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康庄人民法庭刘文辉法官在刘垓子镇聂元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张某与刘某均系刘垓子镇聂元村村民,双方系前后邻,刘某系张某的北邻,张某以刘某在其宅院内建造钢结构敞篷时未留滴水,下雨时屋檐将雨水全部引流至原告北屋墙上,导致墙体严重损坏为由,要求刘某在敞篷屋檐上增设引流槽并赔偿损失1000元。刘某对于侵害事实不予认可,不同意赔偿原告损失。双方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张某遂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涉及村民之间的关系及相邻权问题,开展巡回审判有利于勘查现场、了解相关案情,也有利于对群众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刘文辉来到双方所在村开展了巡回审判,并邀请镇司法所、村内部分党员干部及群众现场观摩庭审。
 
  庭审中,刘文辉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物权纠纷有关法律知识,并阐明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考虑到单纯的判决并不能解决双方的矛盾,甚至可能会产生其他的问题,刘文辉法官在庭后继续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庭审结束后,女法官工作室成员蒋利燕和法官们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她们结合本案案情,向现场群众宣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讲解相邻关系中易产生的纠纷、权利如何救济等,让案件审判变成一堂的生动法治课。村民们纷纷表示,巡回审判既方便群众打官司,又让群众们直观、全面、清晰地了解庭审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拉近了群众与法院的距离,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重与威严,更能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
 
  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将法律送到群众心中,最大程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后,临清法院将持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便民举措,深入村镇社区就地审理案件,着力提升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最大程度实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功能,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