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秦真英)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8月3日,滕州市司法局羊庄司法所联合山东诺善律师事务所法律志愿者到羊庄镇羊北村幼儿园开展《民法典》宣讲暨“温情守护 点亮署光”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何婕律师化身幼儿园“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声情并茂的向孩子们宣讲《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保护的相关内容。随后针对夏季溺水高发的情况,向孩子们普及夏季防溺安全知识,重点对防溺水措施、溺水时的自救方法、他人溺水后如何进行急救等方面知识进行宣传,告诫孩子们要珍惜生命,增强防范意识,远离水域,未经家长陪同坚决不去不明水域游泳戏水、水深危险地段游玩打闹。
此次活动,让孩子们对《民法典》有初步的认识的同时了解和掌握了防溺水和自救的常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救自护能力,促使他们将暑期防溺水安全牢记于心,收获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滕州市司法局羊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