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功能区行政执法,提升功能区行政执法工作质效,近期,青岛市司法局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统一部署,通过“一次全面自查、一次案卷评查、一次专项监督”全面规范功能区行政执法工作,护航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摸清实际情况。联合市委编办围绕功能区职能定位、行政执法体制、执法权限、执法能力等方面对省级以上批复设立的31个功能区(含风景名胜区)逐一全面自查,全面梳理各功能区的权力来源、执法主体资格、执法工作体制、执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开展一次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随机抽取18份相关功能区2021年以来的执法案卷并进行评查,对评查发现的处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份,并指导督促有关功能区做好问题整改。
三是开展一次专项监督,研究存在问题。组织行政执法互相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代表对高新区、自贸区青岛片区等4个功能区进行现场监督,全面了解功能区的运行机制情况,反馈功能区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听取功能区对规范行政执法有关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从执法主体资格梳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流程规范三个维度入手,全面研究解决功能区行政执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规范功能区行政执法行为,为服务功能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山东青岛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