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7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雷霆出击处置一起手持刀棍暴力对抗执行事件,成功强迁涉案房产,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市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阎某偿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某银行享有阎某名下位于市北区某处房产的优先受偿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阎某拒不履行义务,声称其不是实际用款人,并且部分合同并非其签字。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阎某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阎某均未果,遂决定拍卖涉案房产。阎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将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前夫赵某安排进房屋,企图阻扰案件执行。
为维护法律权威,市南法院决定对阎某采取拘留措施。6月30日,执行法官一行到达阎某住处,沟通无果后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并到派出所录入了拘留信息。在到达看守所后,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官恳请返回,并承诺于7月6日前搬离涉案房产,届时若不搬离,自愿承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责任。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征得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同意了阎某的请求,决定给予其主动搬离房屋的机会。
期限届满后,阎某仍未主动搬离房屋。鉴于其前夫赵某患有精神疾病,且前期有抗法倾向,在充分论证、做出多项预案后,7月21日,市南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前往涉案房产,准备进行强制腾迁。在强迁过程中,赵某情绪激动,手持刀、棍器具,意图暴力抗法。因赵某父子拒绝开门配合法院强迁工作,市南法院干警强制破门进入房屋进行腾迁行动。进入房屋后,赵某依旧持刀、棍暴力抗法,试图威胁法院干警。经警告无效,在场干警立即出击,夺取了其刀、棍器具,当场控制住赵某父子,并将其带离涉案房产,涉案房产得以当场交付给买受人。强迁过程中,法警大队一名法警被赵某刮伤。
基于赵某父子的抗法行为,市南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将其传唤至市南法院。面对法院的执行压力,赵某父子认识到了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痛哭流涕请求法院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具结悔过。鉴于赵某身患精神疾病,赵某儿子仍是一名学生,市南法院向其下达了预拘留决定书,若其配合后续工作则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攻坚,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