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一起简单的离婚后分割房产的财产纠纷案件,涉及三个家庭三年来的爱恨纠缠,背后的关联案件有二十件之多。山东济南中院家事少审庭法官在做好依法审理的“必答题”之余,进一步做好案结事了的“附加题”,通过调解方式,“一揽子”解决双方所有矛盾,从根本上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三个家庭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法官
蔺双祝家事少审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潘字晨家事少审庭二级法官助理
婚姻感情破裂,引发三个家庭的多起诉讼
张丽与李磊夫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几年前两人离婚,后又复婚,复婚后双方因为家庭矛盾感情破裂后再次离婚,并且因为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了多起诉讼,包括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要求变更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李磊父母起诉张丽民间借贷纠纷,要求张丽偿还购房的出资款;张丽以物权保护纠纷起诉李磊父母要求两位老人腾房;张丽与李磊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已办证的房产;张丽母亲起诉张丽、李磊的民间借贷纠纷;张丽起诉李磊父母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调查,发现两人还购买了商铺,但暂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两人必将产生新的诉讼。
厘清案情脉络,探寻纠纷最优解
济南中院家事少审庭承办法官蔺双祝和法官助理潘字晨经过仔细阅卷,发现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经过研究,法官预判在本案判决后,双方必然因本案未涉及的房产产生新的诉讼。通过法庭调查发现,在第二次离婚时,张丽与李磊父母之间关系相对融洽,李磊父母生活在张丽名下的房子中,帮忙照顾孩子。但某次张丽与李磊父母吵架后,李磊父母将张丽告上法庭,要求张丽返还购房借款,而张丽又起诉二人要求搬离住所,双方的关系因此再也没能缓和。并且因为各种原因双方诉讼持续不断、纠纷不息,也导致李磊一方无法正常探视孩子。如果能让双方达成调解,将正在执行的案件以及未分割的财产纳入调解意见中,可以大大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也是处理各方矛盾纠纷的最优解。
历经多次调解,纠纷“一揽子”解决
通过法庭调查,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梳理出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基本调解方案。张丽从事经商活动,是个女强人,但是三年来二十几件诉讼,让她身心俱疲,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让她尽情吐露心中的“委屈”,使其长期压抑的情绪得到释放,化解心结;因李磊父母与张丽民间借贷的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在与李磊一方调解的过程中,邀请李磊父母一并来到法院家事调解室,做好两位老年人的情绪疏导工作,李磊也表示两个孩子目前还小,为了孩子愿意调解。在“背对背”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了解各方的想法和“底线”,再进行释法说理,剔除双方的不合理诉求和期待,阐明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利弊,通过对调解方案多次进行修改,最终本案的争议房产以及未办证的商铺得到分割,同时李磊父母作为第三人签署了调解协议,执行案件一并处理完毕。通过这个“小案”,不仅修复了破碎的亲情关系,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解决了多起纠纷,三方均表示认可和满意。
法官后语
人民群众理解和认可是对家事审判工作最大的支持,成功的家事调解是法官和当事人的双向奔赴,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权衡、礼让,理性平和地处理家事纠纷,是我们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大基础,也是我们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力量源泉。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小单元,也是引导社会风气的最大基础,家事无小事,成功的家事案件调解,不仅能化解矛盾纠纷,还可以解开心结消弭宿怨。家事法官在做好依法审理的“必答题”之余,要努力做好案结事了的“附加题”,在案件中注重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引导当事人解开心结、消弭宿怨,从根源上减轻当事人诉累,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山东省济南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