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了解商会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商会调解组织建设,近日,山东菏泽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张邦亮、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杜岩带领市法院、市工商联、市司法局一行开展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菏泽市花都商会、市政工程建设商会、市浙江商会、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市食品贸易商会等六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设施以及人员组成,通过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各商会开展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规范要求、经验做法等,并围绕当前商会在民商事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
座谈会上,市法院立案一庭相关负责同志针对当前各商会会员涉及的纠纷案件进行了介绍,并就矛盾纠纷调解提出规范操作建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商会开展设立调解委员会筹备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希望在多方协作之下构建新时代民营企业纠纷源头化解“枫桥经验”菏泽模式。调研组对六个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期筹备工作高度认可,对调解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寄予高度期望。
张邦亮强调,商会调解是人民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基层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商会成立调解委员会,能更充分更有利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持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形成了共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为助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法院将积极为商会调解提供法治保障,为商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指导。
杜岩指出,商会调解室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益探索,是商会依法自治、畅行法治、探索德治的重要体现。希望商会充分利用调解工作平台,引导会员企业依法有序调处商事纷争,形成“商人纠纷商会解”工作机制,做到矛盾不出行业、纠纷不出商会,期待商会调解委员会作为菏泽商会先行先试的模范,能够为打造和谐商会会员经营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