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山东菏泽牡丹区法院为一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4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案款
山东法制传媒网:“工资拿到了,终于放心了,谢谢牡丹区法院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7月4日上午,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为一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4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30950元,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1年6月至10月期间,谢某某等71名原告为被告潍坊某公司在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潘店经营的大棚项目提供劳务。该期间被告应发71名原告工资共计12.7万余元,后因疫情等原因,大棚种植项目经营不善,被告公司拖欠71名原告工资未支付。该案起诉到牡丹区法院后,考虑该案系涉及71名老年农民工集体诉讼,牡丹区法院高度重视,指派该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媛媛承办,通过绿色通道快立快审。5月17日开庭审理,王媛媛庭前查阅了该案卷宗相关资料,进行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公司分四期向71名原告支付工资款,2023年6月30日为第一期涉及43名农民工工资款的支付时间。调解结束后,王媛媛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公司代理人,提醒催促被告公司按期支付款项。6月30日被告公司向法院账户足额支付了第一期工资款30950元。
由于案涉农民工大多为六旬以上老人,考虑到大部分人使用老年机,平时多使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对当事人来说多有不便,且应领款项少则仅30余元,多则2000余元,数额不等。发放工资前一日,牡丹区法院干警前往银行将30950元工资款兑换成现金,并按照每人应发金额进行逐个分装。同时,王媛媛主动与李村镇政府进行沟通联系,邀请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农民工群体思想工作,通知领款的时间地点及携带身份证等注意事项,安心等待款项发放。
7月4日上午,王媛媛带领相关干警来到李村镇司法所,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干警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与发放金额,为当事人逐一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历时一个多小时,将30950元工资款全部发放到43名当事人的手中。看着老人们领到款项后喜悦的心情,听着老人们感激的话语,法院干警及政府工作人员也深受感动。
工资款发放完成后,法官们对村民进行了现场普法,引导群众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争做守法用法的公民。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此次涉农民工工资款集中发放活动,充分彰显了牡丹区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决心。下一步,牡丹区法院将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涉民生重点案件,加大涉工人工资案件的审理力度,推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落实落地,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