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肥城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立足肥城实际,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配齐法律顾问,充实乡村法律服务力量。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一是规范选聘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村(居)一名法律顾问”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由村(居)“两委”班子与法律顾问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聘用合同。司法所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动态管理。41名律师和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市605个村法律顾问。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量化服务标准。明确村(居)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起草、修订村规民约、村务管理制度,为集体重大决策、重要经济合同签订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村(居)“两委”班子提高依法治村规范管理水平。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居)开展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群众性法治讲座。推行团队化法律服务,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市司法局每年一次、各司法所每年两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参加学习培训。今年1-5月,全市村(居)法律顾问累计接待法律咨询5940余人次,到村开展法治宣讲392场,为村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10余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37件。
二、开展纠纷多元化解,筑牢基层平安稳定防线。确立了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机制。村级层面侧重做好日常走访排查化解,消除萌芽隐患。全市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调委会,调解触角向村组家族延伸,形成了市调解中心为龙头,街镇调解中心为主体,司法所为骨干,村(社区)调委会为重点,小组家族调解信息员为触角的五级纵向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化解。在征地拆迁补偿、旧村改造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发挥专业调解的作用,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为乡村发展筑牢法律屏障。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入住法院调解平台。投入资金60余万元,选聘10名专职调解员派驻法院参与调解工作。“乡邻纠纷找调解”已成为桃乡百姓普遍共识。
三、深化普法教育,促进依法治村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将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构建乡村普法体系。持续开展农村普法服务“六个一”活动,每个镇街设1处法治宣传站,每个村设1个法治文化栏,建1处法律文化角,明确1名法治宣传员,聘请1名法律顾问,每个家庭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法治资源,构建起乡村“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特色送法下乡进村。针对农村不同群体,开展了“法润乡村·素质提升”2023年肥城市法治文化乡村行活动、“法律赶大集”“送法到村部”“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周”“关爱老年人法援送温暖”等法治教育、法援主题宣传活动60余场;推进“普调对接”,村法律顾问、调解员履行普法职责,在调解中以案释法,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数占比达40.99%。
四、发挥公证职能,服务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楼建设是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为解决农村新建住宅楼烂尾停建问题,肥城市公证处先后对潮泉镇孙楼村、大王村新建住宅楼停工前的施工现状进行保全证据,确保了上述住宅楼的复工建设。对桃园镇前韩村、白楼村新建住宅楼塑钢窗的抗风压鉴定及现状进行保全,解决了居民上访事件。农村住宅楼的分配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为保证分配的公平、公正,公证处参与农村新建住宅楼分配。一年来,参与湖屯镇西湖西村、新城街道西付村、新城街道沙窝村等住宅楼的分配,监督分配住宅楼1000多套,未发生任何纠纷,受到镇街、村及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肥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庆利介绍:“通过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筑牢了基层平安稳定防线、促进了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保障了依法治村规范化,肥城‘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融入国家法治建设中心大局,活动丰富精彩。”(山东泰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