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6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在李沧区振华路街道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李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振华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张向阳,振华路街道四流中路第一社区党委书记吕锦秀及部分家长代表出席仪式。
家庭教育指导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旨在发挥法院和街道社区各自职能优势,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教养能力,构建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对在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未成年人成长问题及解决方式进行了交流,李沧法院就街道社区及家长代表关心的未成年人抚养权、探望权、校园暴力等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家长代表对家庭教育指导站日后工作开展表达了期许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今后,李沧法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为契机,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合作,支持、督促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推动良好家风建设。(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