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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中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少审品牌发布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烟台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暨少审品牌发布仪式
 
  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30日下午,山东烟台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少审品牌发布仪式,中院副院长高素琴通报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发布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品牌。
 
  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白皮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烟台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要求,调整中院少审庭受案范围,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已挂牌成立少年法庭,选任员额法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为积极创建烟台少审品牌提供有力支撑。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3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20人。从对被告人的量刑幅度来看,4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39.17%。
 
  依法审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罪犯共计63人,总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为轻刑犯罪,其中31人被判处缓刑,缓刑率为49.21%。
 
  依法做好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8735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改革创新,注重完善未成年人审判特色机制
 
  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立足审判实际,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在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等少年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完善判后教育制度,强化全程教育理念,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协调联动做好被害人救助,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更好接受教育改造和顺利回归社会,让“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教职员工性侵、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构成犯罪,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判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筑起防止再次侵害未成年人的从业“隔离墙”。截至目前,开发区法院判处1名犯罪人员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四、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加快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8份,责令相关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全市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6个,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本身。芝罘法院黄务法庭成为芝罘区首批授牌的家庭教育实践基地,龙口法院新嘉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家和缘”心理指导室一体化建设。
 
  积极探索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设立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15处,对存在轻度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处方式”把脉问诊,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涉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4次;有18名法官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入校开讲,结合常见案例对学生进行自我约束及预防犯罪方面的教育;举办“法院开放日”“小记者走进法院”、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未成年人真正从内心认同法治,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
 
  加强部门合作,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发挥老师、家长、社会的帮教作用,邀请心理专家协助矫正,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及时发送相关司法建议,规范社会行为,推动综合治理。
 
  “法护航•益童行”少审品牌
 
  烟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创新打造“法护航•益童行”少审品牌,旨在凝聚起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多元力量,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等罪错行为进行源头分级干预矫治、判后回访关护帮教,全链条、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品牌释义
 
  品牌标识中心是一个被两只手保护起来的绿色的未成年人画像,象征着司法等社会力量伸出关怀呵护之手,托举希望,让未成年人如春笋般茁壮成长,昂扬向上。
 
  品牌设计步骤
 
  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判后回访关护帮教”为主线,向两端延伸司法触角。通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前端+后端”的双向发力,探索具有烟台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新形式、新路径,精心打造集心理干预、文化熏陶、多元合力为一体的“法护航•益童行”少年审判工作品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